记者从全省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获悉,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求,全省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今日(23日)启动。鼓励知情人举报,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实的设立“小金库”金额,给予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
此次专项治理面向在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凡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属于“小金库”。
治理工作举报电话:0311-87010660,举报信箱:xjk@hebcz.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