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为建设科学发展强县提供人才支撑和组织保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规定,结合我县科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选拔10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
团县委书记1名、副书记1名;乡镇(区、办)党(工)委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兼统战委员1名;固安温泉园区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投资服务局局长1名(副科级)、招商合作局局长1名(副科级)、农村工作局局长1名(副科级);县监察局副局长1名;县职教中心副校长1名。
二、报名范围
全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群众团体,法院,检察院及企事业单位符合公开选拔相关职位资格条件的在职干部。报考固安温泉园区投资服务局局长和招商合作局局长的人员范围可扩大到县外上述范围在职干部。其中,报考固安温泉园区招商合作局局长的人员范围还可扩大到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在职人员。
三、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河北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一般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年龄条件
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1970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团县委书记的应在35岁以下(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团县委副书记的应在30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历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团县委副书记、固安温泉园区办公室主任、县职教中心副校长的,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三)工作经历
全日制中专毕业、取得大专以上学历以后应有四年以上(2006年6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工作经历;全日制中专毕业、取得大专以上学历以后工作不足四年的应有七年以上(2003年6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工作经历;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应有四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其它条件
1、报考固安温泉园区办公室主任的,应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报考固安温泉园区投资服务局局长的,应熟悉国家产业政策和经贸政策,且有一定的招商引资工作经验和公关能力;报考固安温泉园区招商合作局局长的,应熟悉招商公关、谈判技能和项目策划等相关业务知识,了解招商相关政策和产业发展战略,有一定的招商引资工作经验;报考固安温泉园区农村工作局局长的,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报考县职教中心副校长的,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小学高级或中学中级以上职称。
2、报考县监察局副局长的应是非党干部。
3、报考团县委书记的应在副科级职位任满一年。
4、报考乡镇(区、办)党(工)委组织委员的须有三年以上(2007年6月1日以前转为正式党员)的党龄;报考乡镇(区、办)党(工)委宣传委员兼统战委员和固安温泉园区办公室主任的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6、身体健康。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正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有其他严重问题的。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6月5日至20日
2、报名地点: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办公楼204房间,咨询电话:0316-7973811)
3、报名方式:①组织推荐。各单位党委(党组)可根据公开选拔职位的资格要求,动员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考。凡由单位组织推荐报考的,要统一填写组织推荐登记表,并向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②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直接到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
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4、其他事项:报名人员报考时,需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身份证等的原件、复印件以及近期4张同底版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等资料。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报考固安温泉园区招商合作局局长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协助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对条件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准予参加笔试。笔试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如达不到规定的人数比例,由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在笔试开始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职位。如决定取消该职位,报考该职位的人员符合其他职位条件的,可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公开选拔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以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分为公共科目笔试(试卷分100分,按60%计入笔试分)和专业科目笔试(试卷分100分,按40%计入笔试分)。
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不低于60分)排序,确定前5名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结束后,各公开选拔职位依据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总分,笔试、面试各按50%计入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及时通知应试者本人,并向社会公开。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每一职位的前3名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报公选领导小组审定,列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组织考察。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根据该职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前发布考察预告,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成考察组,每个考察组负责一个职位人选的考察。
如考试测评综合成绩前3名经考察无合适拟任人选,该职位空缺。
(五)决定任用
考察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考察结果,研究提出每个职位初步人选,经公开选拔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县委研究决定任用人选,并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未发现有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由任免机关行文任命,并执行一年的任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取消相应的政治、工资、福利等待遇,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固安温泉园区招商合作局局长可实行聘任制,聘任后享受相应的政治、工资、福利等待遇。
对经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五、纪律和监督
公开选拔期间,相关单位要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评分情况、考察情况、党委(党组)讨论情况等;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察局)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县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316-7973812
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316-6164347
本公告由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1、固安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组织推荐登记表;
2、固安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固安县公开选拔科级
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6月4日
[点击浏览该文件:推荐登记表.zip]
[点击浏览该文件:报名登记表.zip]
|